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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整理自: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2009-5-4 10:20:09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各市《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各市《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我省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公务员(含试用期内);

⑤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⑥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硕士研究生);

⑦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可否凭在国外取得的学历报考?

可以。但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的的人员可否报考?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人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确定拟录用人选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6、专业(学业)证书和党校的学历证书可否报考?

专业(学业)证书不属学历证书范畴,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报考。根据中发[1994]5号、中发[1995]11号和皖办发[1992]6号等文件精神,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包括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均承认其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因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以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7、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不能比照报考相应的职位。

8、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但考录过程中如被录用,则取消相应环节的资格。

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能否报考?

已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以登记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尚未被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但考录过程中如被批准登记的,则取消相应环节的资格。

10、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聘任制书记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但在录用后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任关系。

1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的基层工作时间累计满2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招考工作。

12、2009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能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3、少数民族报考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照顾加5分(具体加分办法为: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报考者又是“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

少数民族报考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于2009年6月18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分别送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的证明;④其他能够证明民族情况和与父母血亲关系的相关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14、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须符合《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的年龄规定。

15、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名?以什么方式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09年5月7日9:00至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apta.gov.cn。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有关涉秘机关(咨询电话为0551-5762066)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事宜按省《招考公告》规定的咨询方式进行咨询)。

2、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①安徽人事编制网(www.ahsrst.cn/);

②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

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后至2009年5月15日16:00前,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09年5月1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第五、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5月1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9年6月4日至6月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六、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七、查询成绩。2009年7月上中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市《招考公告》指定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试(警察职位)范围。

第八、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分别咨询省直各招录机关或各市。咨询电话可查询省、市《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

四、关于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1、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时,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表》何时使用?

进入体能测试或面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从网上下载,提前做好准备。

五、关于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一是各级机关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二是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三是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编制网上,由报考人员查询。

2、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场。

3、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4、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09年7月上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5、如何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大约在2009年8月上中旬进行。报考人员可以关注安徽人事编制网的面试公告。

7、面试人选如何确定?按什么方法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直招录机关,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试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面试方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8、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考察工作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5、如何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由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进行。

   七、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我省现行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每科40元,面试每人70元,体能测试每人55元。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09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事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加省直考点考试的,到省人事厅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八、关于考生违纪处理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停考、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凡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事厅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此次考试,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编制网上,由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关于《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09年安徽省公务员招考。

十一、关于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1、省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0551-2602415(报考政府部门政策咨询)、2609726(报考党群部门政策咨询),2862049、2862054(考务咨询),2602404(监督举报)。

2、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的政策咨询由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3、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的政策咨询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

上述咨询电话于4月21日全省招考公告发布后启用,除报名期间外,均在正常工作日内使用。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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